根据《新疆工业学院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与昆明理工大学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,特制订机电与自动化工程学院选派2025级学生参加“1+2+1”交流培养学习项目实施方案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交流培养学习时间
本次交流培养学习时间为2026年9月至2028年7月,经申请批准后选派学生至昆明理工大学修读二、三年级课程。
二、选派对象及名额
选派对象为我院2025级在籍在校本科生(不含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转出和专业转入的学生),具体专业及名额如下:机械工程专业5人;智能制造工程专业5人;自动化专业5人。
三、申请条件
申请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拥护党的领导,品德优秀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规违纪情况。
2.学习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,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50%(含),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、科研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3.身心健康,适应能力较强,能胜任交流期间学习任务。
四、选拔程序
1.报名申请: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6年4月13日前填写《新疆工业学院学生参加交流培养学习项目申请表》(见附件)并提交至学院A2-B-205办公室;
2.按报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至低排序,按选拔人数1:1.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(小数点进位);
3.考核方式:采用“平均学分绩点”+“线下面试”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;
4.考核内容:
(1)平均学分绩点:占比60%;
(2)线下面试:占比40%,重点了解学生的政治思想、学业规划、心理素质。同时,结合学生学业成绩排名、日常行为表现、竞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养评价等多维度进行全面考察,择优选拔;
5.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: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参加“1+2+1”交流培养学习学生名单,经学院审批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和线下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
五、相关说明
1.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加入QQ群:1080058332;
2.面试安排: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;
3.未尽事宜,按照《新疆工业学院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教务处相关通知执行;
4.对上述实施方案及具体过程有任何疑问,可向所在学院或学校教务处咨询与反馈。
附件:新疆工业学院学生参加交流培养学习项目申请表
机电与自动化工程学院
2026年4月10日